東港股份7月21日晚間公告,控股子公司北京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和上海東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分別中標“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印制服務項目(第1包)”和“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印制服務項目(第2包)”。上述兩家公司將為國家稅務總局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印制服務,服務期限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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